證券代碼:601992 股票簡稱:金隅股份 編號:臨2017-09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6年6月29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水泥等業務相關子公司股權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冀東水泥”)非公開發行的股份(以下簡稱“本次交易”)。同日,公司與冀東水泥簽署了《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與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
根據上述議案及協議,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冀東水泥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市國資委”)核準標的資產評估結果,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做出必要的批準或豁免以及相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商務部反壟斷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等國家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6月30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的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47)。
河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于2016年7月8日下發了《關于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并進行配套融資有關問題的批復》(冀國資發產權管理[2016]70號),同意冀東水泥通過向本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方式,收購本公司持有的北京金隅水泥經貿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股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7月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52)。
2016年7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知,北京市國資委已對本次交易的標的資產的資產評估結果進行核準,并出具了《關于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31家企業股權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股份的資產評估項目予以核準的批復》(京國資產權【2016】123號),上述經核準的資產評估結果與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相關議案及公司簽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所載明的資產評估結果一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7月1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55)。
2016年7月15日,冀東水泥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與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簽署附條件生效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同意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履行要約收購義務的議案》《關于公司與交易對方簽署<業績補償協議>的議案》等與本次交易相關的議案,批準實施本次交易。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7月1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58)。
2016年8月3日,冀東水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161902號)。中國證監會對冀東水泥提交的《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為該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決定對該行政許可申請予以受理。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8月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60)。
2016年8月3日,公司收到聯交所關于本次交易的批準函,同意公司進行本次交易。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8月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61)。
2016年8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東北京金隅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知,北京市國資委下發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與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的批復》(京國資產權[2016]131號),原則同意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冀東水泥非公開發行A股股份的方案;按照冀東水泥此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股份定價9.31元/股計算,發行完成后,金隅股份(SS)持有冀東水泥139129.9488萬股;該批復自發文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8月11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065)。
2016年12月13日,公司接到冀東水泥通知,因冀東水泥需要對《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二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61902號)的相關問題進行進一步落實,同時對本次交易中標的公司審計數據及申請文件進行更新,因此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二次反饋意見回復。冀東水泥于同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中國證監會申請中止重大資產重組審查的議案》,并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暫時中止審查本次交易事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12月14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103)。
201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接到冀東水泥通知,冀東水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161902 號),中國證監會同意冀東水泥關于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的中止審查申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2016年12月23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上發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以水泥等業務相關資產認購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相關事宜進展公告》(公告編號:臨 2016—107)。
2017年11月20日,鑒于內外部環境發生變化,為盡快解決冀東水泥的同業競爭問題,經公司與冀東水泥雙方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擬對本次交易的原方案進行重大調整。預計調整后的方案對公司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亦不會使公司失去對冀東水泥的實際控制權。
本次交易尚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實施。
公司后續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對該事項的相關進展進行公告,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投資者關注相關公告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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