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記者從濰坊市環保局獲悉,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山東省鋼鐵等13個行業排污許可管理實施方案》以及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近期有關工作部署。濰坊在實施鋼鐵與水泥行業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把控污染,切實改善環境質量。
記者了解到,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鋼鐵工業排污單位,獨立煉焦排污單位、鐵礦采選排污單位、鐵合金排污單位、鑄造排污單位不在本次申領范圍內;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范圍為水泥(熟料)制造排污單位、水泥粉磨站排污單位。對上述兩大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上,實施市縣兩級核發,分級管理。煉鐵(含燒結、球團)、煉鋼、年產50萬噸及以上的冷軋鋼壓延加工的鋼鐵行業排污單位和水泥(熟料)制造排污單位由濰坊市環境保護局核發;年產50萬噸以下的冷軋及其他鋼壓延加工等鋼鐵行業排污單位和水泥粉磨站排污單位由所在轄區縣級環保部門核發。
獲批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方可進行生產。排污許可證實行網上申請,申請平臺為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網址:http://permit.mep.gov.cn)。申請程序及有關要求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具體參見國家排污許可信息公開系統公布的信息。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法律責任。本次開發申請時間為2017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企業應在本時間段內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