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哈爾濱市環保局獲悉,根據國家、省環保廳關于開展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統一安排,哈市按照時間表規定,于日前開始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的發放工作。鋼鐵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的申請與核發將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水泥行業排污許可填報工作在今年9月20日前完成,11月15日前取得排污許可證。
據了解,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水泥(熟料)制造及其配套的水泥原料礦山開采、散裝水泥轉運等排污單位,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排污單位和獨立粉磨站排污單位。其中,獨立粉磨站企業實施排污許可簡化管理。鋼鐵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含有燒結、球團、煉鐵、煉鋼或軋鋼等生產工序的排污單位。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必須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年底前沒有拿到排污許可證的水泥企業,將視為非法排污,環保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嚴厲查處。首次發放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三年,延續換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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