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住房建設部要求各地必須在11月份全面開工保障性住房,并把該任務作為各地方政府業績考核重要指標。
但實際上無論是從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情況來看,還是從保障性住房開工的情況來看,今年各地政府要完成1000萬套保障性的住房并非易事。
現在我們要問的是,為何近8年來一系列房地產政策總是事與愿違,總是無法實現。
從2003年起,政府希望通過房地產宏觀調控來穩定房價,但是房價越是要穩定則漲得越快,后全國房價漲得淹過到頭頂。
今年出臺的新國八條,就是希望通過這些房地產政策來擠出房地產泡沫,來保障低收入民眾的住房福利條件改善,同時,使得新出臺的房地產宏觀政策不對經濟增長造成多少沖擊。
大造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就是其中最為重要一項政策。
其實,中國住房市場的問題所在,并非完全是保障性住房體制的問題。而是過高的房價讓居民無支付能力進入。
房價過后又是一些錯誤政策的結果,促使中國的住房市場完全成了一個投機炒作的市場,一個賺錢贏利的工具。
可以說,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保障性住房生產再多,要解決絕大多數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是不可能的。
只有住房市場的“去賺錢化”,擠出房地產市場泡沫,才能使住房市場的價格全面回歸理性。
在這種情況下,保障性住房的比例自然會相當小,住房的雙軌制也沒有必要。
假定“住房雙軌制”的發展模式能夠成立,那么不僅在于各地方政府有沒有激勵大造保障性住房,而且在于各地方政府有沒有財力建造保障性住房。
如果各地方沒有財力建造更多的保障性住房,那么中央政府對保障性住房的責任書再明確也無濟于事。
特別是當絕大多數地方政府都沒有財力來建造大量的保障性住房時,這些地方政府都違約時,那么建造保障性住房的責任書就可能成為一紙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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