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訊)山煤國際旗下進出口子公司或卷入迷霧重重的青島港貿易融資騙貸案,高達11億元的合同價款無法收回,資金鏈可能面臨危機。
山煤國際周四晚間發布公告稱,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山煤煤炭進出口有限公司在開展氧化鋁等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過程中,由于下游客戶廣南(香港)有限公司、新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及青島億達礦業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到期貨款,進出口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述訴訟涉及6名被告,其中第一和第二被告分別為青島德誠礦業有限公司和德正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兩者都是近日持續發酵的青島港貿易融資騙貸案主角。山煤國際的涉訴公告,也揭開了青島德誠貿易騙貸的操作手法。
山煤國際的進出口公司在本案中面臨兩部分損失,一是外貿合同之下沒能收回的價款1.2億美元,二是內貿合同之下沒能收回的價款3.52億元。山煤國際公告顯示,無論是在外貿還是內貿交易中,其進出口公司均扮演了中間人的角色。
以內貿交易為例,山煤國際的進出口公司向青島德誠購買氧化鋁,并銷售給青島億達(第三被告)。內貿采購合同簽訂之后,進出口公司向作為上游企業的青島德誠支付價款,但卻未能按內貿銷售合同收到下游企業青島億達礦業的價款。德正資源在此交易中扮演擔保人的角色。
據媒體報道,青島港貿易融資騙貸案的禍根是倉單重復質押。具體過程是,A公司將貨物賣給C公司,同時B公司承諾以更高價格接手。然后A公司給C公司開具倉單,C用倉單向銀行抵押融資,支付給A公司;B公司拿到貨物之后,再次協議價格賣回給A公司,A公司得以再度讓倉儲公司重新開出一張倉單。
就這樣,A可以用同一批貨開出多張倉單,再向多家銀行重復質押融資。在這個過程中,C公司先向銀行質押貸款付款給A公司,從B公司拿到價款之后償還銀行貸款,并賺取差價。
根據公告描述的交易過程,山煤國際的進出口公司可能就是扮演了C公司的角色,而青島德誠扮演的就是A公司的角色。“中間人”原本只是賺取差價,但對手資金鏈破裂之后,進出口公司無法收回價款,導致無法償還銀行融資。
在外貿交易過程中,在青島德誠的安排下,山煤國際的進出口公司向境外上游企業中信澳大利亞資源有限公司等采購鋁粉、電解銅等貨物,并銷售給青島德誠指定的廣南(香港)有限公司等下游企業。青島德誠為下游企業提供擔保。中信資源近日公告稱,青島法院未能對公司存放在青島港的氧化鋁進行查封,考慮采取法律措施挽回損失。
山煤國際表示,進出口公司正在與各大銀行進行溝通,應對上述外貿項下信用證及內貿項下銀行承兌面臨陸續到期需還款的壓力,確保公司資金鏈條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