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北車、中國南車同時發布公告稱:公司擬籌劃重大事項,鑒于該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公司股票自10月27日起停牌。據報道,該重大事項就是中國北車和中國南車將于近期合并。目前兩家公司已成立合并工作組,正就合并事項展開工作。
中國北車和中國南車不但包攬了國內所有動車組、80%以上的貨運列車以及大部分地鐵車輛的市場份額,并憑借可靠的技術、豐富成熟的國內運營經驗以及相對低廉的價格,逐漸占領海外軌道裝備市場。
但是,在大踏步“走出去”的同時,兩家企業在海外相互競爭的“負面效應”逐漸顯現,相互壓價、“惡性”競爭”時有發生——當然這里所說的競爭之“惡性”是相對于兩家國企及其股東而言——相對于兩家企業的客戶和最終消費者來說,兩家企業相互壓價無疑是一件好事。兩家公司合并,中國高鐵裝備制造業將“一個聲音”對外說話,為高鐵“走出去”形成合力,但該合力有可能降低相關市場的競爭,從而在相關法域引發反壟斷申報。
相關市場
相關市場是指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以下統稱商品)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在反壟斷執法實踐中,通常需要界定相關商品市場和相關地域市場。
相關商品市場,是根據商品的特性、用途及價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認為具有較為緊密替代關系的一組或一類商品所構成的市場。這些商品表現出較強的競爭關系,在反壟斷執法中可以作為經營者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中國北車和中國南車包攬了國內所有動車組、80%以上的貨運列車以及大部分地鐵車輛的市場份額,因為產品特性(如運行速度、環境)、用戶群體、技術要求等均存在許多差異,因此動車、貨運列車以及地鐵車輛都可能構成若干個不同的相關商品市場,這與歐盟在Bombardier/ADtranz合并案( Case No COMP/M.2139 )中對相關商品市場的認定一致。
相關地域市場,是指需求者獲取具有較為緊密替代關系的商品的地理區域。這些地域表現出較強的競爭關系,在反壟斷執法中可以作為經營者進行競爭的地域范圍。南北鐵的首要競爭區域在中國大陸,因此中國大陸構成一個相關市場是毋庸置疑的——問題是把中國大陸定義為一個相關市場是不是不夠周延,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在Bombardier/ADtranz合并案中得到印證。在Bombardier/ADtranz合并案中,歐盟委員會將地鐵車輛這一產品的相關地域市場界定為單一國家市場,而對高速鐵路、城際鐵路等的相關地域市場是歐盟市場還是全球市場并未做出最終的認定。本案中,南北車兩家企業在海外相互競爭、相互壓價,雖然使得“負面效應”逐漸顯現,但兩家企業在海外競爭的事實似乎在提示:本案的相關地域市場應當還包括中國大陸以外的相關市場。因此,南車、北車不僅應當向中國政府就其集中向中國政府申報,其很可能還得向其他政府機構進行申報。
反壟斷申報
在中國經營者集中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1)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2)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并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這些申報標準對于南車、北車來說都是零頭。南北車2013年已分別實現營業收入978.9億元和972.4億元,接近兩家公司剛成立時候各自收入的10倍;南北車所定2015年的銷售目標都在1500億元左右。因此南北車的集中必需向商務部申報應當是板上釘釘的事。
值得令人關注的是,南北車的海外收入也斬獲頗豐。2013年,南車海外訂單22.3億美元,再創歷史新高,雖然南車2013海外業務營收64.2億元,較上年降低24.57%;無獨有偶,北車2013年海外市場收入76億元,雖然同比下降21.3%。就在2014年3月中旬,南車株洲電力機車公司獲得南非21億美元的電力機車大單,幾乎相當于與2013年全年海外訂單數額,而中國北車大連機車公司3月亦同時獲得了南非近8億美元的內燃機車訂單。南車、北車驕人的海外戰績預示著它們之間的集中有可能需要事先向有關外國政府機構進行反壟斷申報。具體向哪個政府機構申報要看這些政府機構所頒布的反壟斷申報標準。比如,歐共體的標準之一就是:所有參與集中的企業在全球范圍內的營業額超過50億歐元(EUR 5000 million)、其中有兩個且每一個企業在歐共體范圍內的營業額超過2.5億歐元(EUR 250 million),除非該每一個企業在歐共體所獲得的營業額的三分之二是在一個且同一個歐共體國家獲得。
申報的審批
有關南北車集中的反壟斷申報的審批在中國大陸獲得通過應當不成問題;而在其他法域的申報是否能夠獲批要看有關該法域下的具體的競爭分析。如果南北車集中限制或消除了某個法域下的相關市場的競爭,則該集中將得不到相應的政府機構的批準。在獲批之前,南北車不得實施集中,否則將會遭致對南北車的行政處罰。
在外國法域比如歐盟獲批的有關中國公司的反壟斷申報不是沒有先例,比如2011年5月19日,歐盟委員會批準了荷蘭皇家帝斯曼集團與中國中化集團成立合資企業的反壟斷合并申報,中化集團是中國大型國有企業之一,而所成立的合資企業主要致力于生產抗生素相關產品。該交易于2011年4月8日遞交到歐盟委員會進行申報,也許該交易所涉及的競爭法問題不是很復雜,40天左右申報即獲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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